多地被亮“黄牌”! 湖北通报10月份水、大气环境质量情况

多地被亮“黄牌”! 湖北通报10月份水、大气环境质量情况

极目新闻记者涂梦蝶

通讯员李斌

实习生潘洁

11月18日,为持续深入打好碧水蓝天保卫战,推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,根据《湖北省水、大气环境质量月度亮牌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通报10月份全省水、大气环境质量“亮牌”情况。

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,上月十堰市、恩施州在全省PM2.5浓度同比反弹幅度排名中位于前2位;1月至9月,襄阳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PM2.5浓度排名中位于后20位,根据亮牌办法,对以上市州亮“黄牌”。

10月,PM2.5浓度同比反弹幅度较大且PM2.5浓度排名不在全省前20名的县(市、区)(从高到低排序)分别是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十堰市张湾区、荆州市监利市、襄阳市南漳县、襄阳市谷城县、襄阳市襄州区、十堰市丹江口市,根据亮牌办法,对以上县(市、区)亮“黄牌”。

水环境质量方面,今年1月至10月,荆州市累计水质优良比例未达年度目标,且与目标差距断面数量全省排名第一,tp钱包官网下载根据亮牌办法,对荆州市亮“黄牌”。1月至10月,月度累计水质应达未达Ⅲ类的断面中,水质指数变化程度为正值且排名后10位的断面所在县(市、区)分别是荆州市沙市区、荆州市洪湖市、潜江市、荆州市监利市、荆州市石首市,根据亮牌办法,对以上县(市、区)亮“黄牌”。

今年7月,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《湖北省水、大气环境质量月度亮牌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将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同时纳入亮牌对象,推进地方政府落实生态环境质量主体责任。此前,省生态环境厅已公布7月至9月全省亮牌情况。

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,受到“亮牌”处理的地区,必须找准问题源头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问题整改;没有“亮牌”的市县区应引以为戒,切实搞好生态环境保护,不断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。